廊坊市圖書館始建于1994年3月,1996年2月正式對外開放。新館于2004年7月31日破土動工,2007年9月20日開館接待讀者。2013年被文化部命名為“國家一級圖書館”。
新館于2004年7月動工,2007年9月投入使用,坐落于文化藝術中心夢幻湖畔,占地面積1.25萬平方米,建筑面積10921.39平方米,建筑高度21.75米,分為地下一層,地上五層,設計藏書83萬冊,可供900人同時來館學習或進行學術交流活動。館內設有中央空調、火災報警系統(tǒng)、語音廣播系統(tǒng)、自動滅火系統(tǒng),電視監(jiān)控系統(tǒng),通信、借閱、檢索、辦公、業(yè)務管理全部實行自動化管理。
圖書館設有第一文學圖書借閱、第二文學圖書借閱廳、第一社科圖書借閱廳、第二社科圖書借閱廳、自科圖書借閱廳、報紙閱覽廳、期刊借閱廳、少兒圖書借閱廳、視障閱覽室、數(shù)字圖書閱覽廳、地方文獻閱覽廳、特藏書庫、基藏書庫、總服務臺、智慧書屋、24小時自助圖書館等16個對外服務窗口。
目前藏書81萬余冊,期刊1000余種,報紙150余種,藏書包括:《永樂大典》、《大百科全書》、《中國全史》、《四庫全書》、《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等。
辦證:成人憑本人身份證,繳納100元押金,兒童(限14周歲以下)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繳納50元押金,每人限辦一證,有效期5年。
功能:可借閱5冊圖書、合訂本期刊;免費瀏覽“廊坊數(shù)字圖書館”網站數(shù)字資源;可在“天天讀”——廊坊圖書館服務體系各分館使用;
成人、兒童讀者證分別限于成人、兒童借閱區(qū)使用。
丟失:在還回圖書,繳清欠款后,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辦理掛失,掛失10天后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補辦新證,同時原證失效;掛失期間找回,可恢復原證功能。
退證:辦證后滿半年可退證;退證時需還回所有圖書,繳清欠款,本人持讀者證、身份證或戶口本退證,并退押金。
注意事項:1、總服務臺負責辦理各項讀者證事務。2、讀者需妥善保管讀者證,遠離磁場,因損壞、丟失、轉借他人等造成的損失需由本人承擔。3、辦證時間:周二至周日,9:00-11:50 ?13:00-16:30
借閱冊數(shù):5冊。
借閱期限:60天,最長可再續(xù)借60天。
借閱超期:有超期圖書,停止讀者證外借功能,還回后,重新開啟。
圖書丟失:按單冊圖書的2倍賠償,圖書找回可退款。
圖書污損:視污損情況,按5元至原價賠償。
1、“天天讀”——廊坊圖書館服務體系內各分館讀者證可在其中任意分館借閱,到任意分館還回,并可免費瀏覽“廊坊數(shù)字圖書館”網站數(shù)字資源。
2、成人、兒童讀者證分別限于成人、兒童借閱區(qū)使用。
3、借閱其它分館圖書累計不超過5冊。
4、讀者到各分館需遵守該館的開館時間和借閱規(guī)則。
5、圖書超期、丟失、污損等事務需到圖書所屬館處理,讀者證各類財經事務需到辦證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