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訓是伊斯蘭教的經(jīng)典。原意為“傳聞”、“傳述”,后專指對遜奈(summh)的傳述,即對穆罕默德的言行及其所默認的行為的傳述。穆罕默德死后,發(fā)布安拉啟示的活動隨之停止,此后,凡在《古蘭經(jīng)》中沒有規(guī)定的問題,就從《圣訓》中尋找答案和根據(jù)。主要內(nèi)容包括穆罕默德在傳教過程中的記事,伊斯蘭教的信仰和基本教義的闡述等。它是《古蘭經(jīng)》的解釋和補充,是穆斯林的生活和行為準則,也是僅次于《古蘭經(jīng)》的伊斯蘭法的基本淵源。
圣訓(拉丁語al—Hadith al—NabaWi)伊斯蘭先知穆罕默德傳教、立教的言行記錄。阿拉伯語“??????”的意譯,又稱“遜奈”(Sunnah行為、常道)或“艾赫巴爾”(Akhbar消息、傳說),《圣訓集》稱為“哈迪斯”,有時亦稱“伊特拉(('Itrah)。中國穆斯林學者譯作“圣訓”“圣諭”,有時亦稱為“先知的嘉言懿行”。穆罕默德的弟子談論宗教、經(jīng)訓和實踐教理的重要言論或行為,凡經(jīng)先知認可和贊許的,也被列入圣訓范圍。圣訓是伊斯蘭教重要文化遺產(chǎn)之一,經(jīng)輯錄定本的《圣訓集》被視為僅次于《古蘭》啟示的基本經(jīng)典,是對《古蘭》基本思想的具體闡釋,是對伊斯蘭教義、教律、教制、禮儀和道德的全面回答和論述,是后世各派法學家立法、執(zhí)法的第二位淵源和依據(jù),也是歷代教職人員、學者進行宣教、立論、立說的依據(jù),故受到穆斯林高度尊崇。
1000多年來,穆斯林對圣訓理解的差異曾引發(fā)教義爭論,并因此興起不同學派與教派。
教義學上通常用以旁征博引的“經(jīng)典”和“遜奈”系指《古蘭經(jīng)》和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行以及他對門弟子的言行所采取的默認態(tài)度的總和?!斑d奈”一詞就其本意來說,是“道路”、“行為”的意思,譬如先知說:“誰為伊斯蘭教做了一件善行,他就會獲得其報酬......”。“你們當堅持我的道路”都是這個意思。后來,學者把先知的嘉言懿行通稱為圣訓和圣行。從此以后,麥地那也獲得了“遜奈故鄉(xiāng)”的盛名,因為先知在那里度過了漫長歲月,其生平事跡和道德作風對麥地那的居民無不產(chǎn)生影響。
在圣訓學的運用上,“遜奈”和“哈迪斯”(言論、談話)又經(jīng)常是一個意思。但綜觀古典派圣訓學家的著作,一部分人將“哈蒂斯”與“赫百爾”(表述)相提并論,其意思是說“哈迪斯”為字面?zhèn)魇?,而“遜奈”則比“哈蒂斯”更為廣泛。另一部分人則把“哈蒂斯”同《古蘭經(jīng)》相對而稱,因為《古蘭經(jīng)》的話是無始的,先知的話是有始的。他們這樣做,是考慮到了《古蘭經(jīng)》的無始性和“哈蒂斯”的有始性。
圣訓中還有一類傳述被稱為“哈蒂斯古杜希”,即所謂“安拉借先知之口而發(fā)布的通諭”。下面這段話便是其例之一:“我的仆人們啊,今已禁絕你們對我不義,且將不義對你們規(guī)定為禁律,故切勿相互孳行不義......”。
《古蘭經(jīng)》是伊斯蘭教立法的第一源泉,圣訓僅次于《古蘭經(jīng)》而居于第二源泉的地位。因為《古蘭經(jīng)》是安拉的語言,是通過連傳的方式傳達給人們的,可用誦讀的方式進行宗教功修。圣訓則不然,圣訓并不是通過連傳的方式傳達給人們的,哪些是連傳的,哪些不是連傳的,要斷然加以肯定是不可能的。而且圣訓也不像《古蘭經(jīng)》那樣,可以用誦讀的形式來進行宗教功修。
圣訓事實上是對《古蘭經(jīng)》條文的進一步闡述和強調(diào)。例如《古蘭經(jīng)》說:“我降示你教誨,以便他們思維。”(16:44)因此,遵循圣訓必須與《古蘭經(jīng)》緊密結(jié)合?!豆盘m經(jīng)》明確提出,人們必須服從先知:“信道的人們??!你們當服從安拉,服從使者和你們中的執(zhí)事者,如果你們?yōu)橐皇露鵂巿?zhí),你們使那件事歸安拉和使者(判決),如果你們確信安拉和末日的話。”(4:59)
作為伊斯蘭教立法依據(jù),除《古蘭經(jīng)》外,首推圣訓。因此,圣門弟子、再傳弟子以及后來的圣訓學家們無不對圣訓倍加重視。如果對這些學者為搜集圣訓所做的努力和他們?yōu)楹Y選圣訓所制定的方法做一番考察的話,那么,他們?yōu)橐了固m事業(yè)所做出的卓越貢獻,幾乎讓人嘆服。
圣門弟子與先知朝夕相處,他們直接由先知背記安拉降示的《古蘭經(jīng)》經(jīng)文,一絲不茍地奉行先知對《古蘭經(jīng)》的含義極其包羅的律例所作的解釋和闡述。每當先知和穆斯林遇到某一件事和問題而無法解決時,他們便聽候來自安拉的啟示和先知發(fā)表的指示與教誨,從而加以背記、傳誦。圣訓即由此而產(chǎn)生,且自成體系。
史料記載,先知每接受一段啟示,便由他的書記員立即記錄下來;但對于圣訓,先知曾禁止人們作記錄,惟恐與《古蘭經(jīng)》相混淆。這意味著限制生前是禁止人們記錄他的言論的。但也有史料記載,穆罕默德生前曾允許個別弟子記錄他的言行,歐麥爾.伊本.阿斯的兒子阿布杜拉就是其中之一。由此我們可以斷定,先知的這一禁令并不帶有普遍意義,而是有某種特殊用意的。因此,歷史上正常的記錄并未一概加以禁止。盡管如此,圣門弟子對記錄圣訓還是一直持謹慎態(tài)度的。有些人擔心記錄圣訓會使人們顧了圣訓而忽視《古蘭經(jīng)》。然而先知的這一禁令并沒有成為圣訓廣泛流傳和人們背記的障礙。一大批門弟子正是因為背記圣訓和傳述圣訓而成為了舉世矚目的名人。
圣訓的正式成書始于伊斯蘭歷二世紀初葉。個人的編輯工作,在此以前較長一段時間就已開始。然而部分虔誠的圣訓學家懾于先知有令在先,對于圣訓是否能夠編輯成定本,也同記錄圣訓一樣,十分慎重。另外一部分學者則認為,先知禁止記錄圣訓并非本意,故將自己手頭集存的大量圣訓編輯成書。
四大哈里發(fā)之一的歐麥爾.伊本.阿布都.阿齊茲曾下令他在各地區(qū)的總督全面開展圣訓的搜集和定本工作。他在給麥地那總督的指令中這樣說:“余出于學問之行將泯滅,學者之相繼去世之慮,茲令:如遇圣訓,即令一段,亦當錄之”。據(jù)傳,埃及總督、哈里發(fā)之父阿布都.阿齊茲.伊本.美爾旺早就開始了圣訓的定本工作。無論情況如何,總的來說,圣訓正式定本工作的開始,在圣訓史上由此開辟了一個新的途徑。因此才有不少學者不辭艱辛,遍游各都會,尋訪圣訓背記家和傳述人,將征集所得匯編成書。
需要指出的是,圍繞圣訓定本問題以及圣訓孰真孰假所提出的非難,除少數(shù)外,大都沒有科學依據(jù)。這些非難卻正好被部分東方學者用來指責圣訓的真實性。如果這些東方學者有機會對圣訓學家為甄別圣訓而畢生所做的刻苦努力和貢獻加以全面考察的話,那么毫無疑問,他們是會相信圣訓學家的學術標準基本是嚴謹?shù)?、公正的,反映著他們?yōu)槭ビ柺聵I(yè)效力的一片赤誠之心。
事實上,不管打開哪一本圣訓集,選出哪一段圣訓原文,人們都很容易看出圣訓的真實程度。如果研究人員要深入進行研究,可參閱大型圣訓集,從中不難發(fā)現(xiàn)圣訓學家們?yōu)榭疾槭ビ柕拿恳粭l“賽乃德”(傳述系統(tǒng)或傳述線索)和每一個傳述人所做出的,嘔心瀝血得努力。
圣訓是否真實,要看傳述系統(tǒng)是否具備充足而可靠的條件。傳述系統(tǒng)從頭至尾包括數(shù)個傳述人,而傳述系統(tǒng)是否真實亦要看傳述人是否具備充足而可靠的條件足以證明他們是可以信賴的,他們的傳述是嚴謹?shù)?。圣訓學家們考查傳述人的各種研究方法已形成學科體系,其中有關于研究如何聽傳圣訓的,有關于研究傳述人歷史的,有關于哪種人傳述的可以接受,哪種人傳述的不可接受,等等,總體稱為“圣訓學”。圣訓學家們之所以鉆研那些艱深疑難的問題,以及他們?yōu)殍b別圣訓為什么會那么不余遺力,不是本文探討的范圍。這里只想指出一點,如果沒有這些圣訓學家的努力奮斗,圣訓學要達到今天令人信服的水平,是完全不可能的。
傳述人,無論是由他人聽傳,或是想他人口傳圣訓,都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當然,對于口傳的要求還要高于聽傳的要求。傳述人必須是公正的、傳述準確的成年穆斯林。公正,關系傳述人品質(zhì)的問題;準確,是關系他們是否精確傳述的能力問題。傳述人的職責,包括由他人聽傳者在內(nèi)部必須做到準確無誤,既不允許有修正,也不準進行更換。有些圣訓學家甚至要求,傳述人必須做到圣訓原文和原意同時并傳,有的要求具備一定的圣訓知識,對圣訓的原意有深刻理解和洞察的傳述人才可詞、意并傳。因為只有這樣的人才能正確地提供圣訓的含義,否則不應詞、意并傳,以免發(fā)生詞、意不符的現(xiàn)象。
圣訓學家們依據(jù)既定的圣訓學研究方法對傳述人的情況進行了研究,一弄清楚他們的傳述具備了多大的可靠性。這種方法據(jù)說以以下列原則為基礎:
正直的判斷態(tài)度
這一原則反映了圣訓學家們所遵循的研究方法的公正性,即要求對傳述人必須持客觀態(tài)度,對他們進行判斷時決不允許摻雜個人恩怨。因而,拒絕不具備傳述條件的親友者不乏起人。
準確的研究方法
這一原則與第一個原則有聯(lián)系,因為對于一個圣訓學家來說,要斷定某一傳述人所傳圣訓是否可以接受,沒有充足的證據(jù)來證明自己的判斷誠懇、看法準確,而隨意下結(jié)論是不許可的。因此,我們往往看到,不少圣訓學家一旦對某個傳述人的可靠性提出非議時總要說明理由,以免憑空判斷和出于想當然,從而造成冤枉傳述人和使圣訓失傳的后果。
應遵循的學風
這一原則又與穆斯林必須遵循的伊斯蘭禮法原則想關聯(lián)。譬如,圣訓學家研究傳述人的生平和作風時,必須從維護圣訓的目的出發(fā),堅持原則,提出自己對傳述人的看法和意見,而不必涉及有損于他們?nèi)烁竦姆矫?,或者對他們進行人身攻擊。因此,圣訓學家考察傳述人的操守,研究他們所傳圣訓是否主虐時,一旦發(fā)現(xiàn)有礙于采納其傳述的問題時,往往只說“某某人的傳述不夠可靠”就夠了。如果發(fā)現(xiàn)他們是有意的偽造者和騙子,就要立即加以揭穿,以免他人上當。
圣訓學家在判斷傳述人所傳圣訓真?zhèn)蔚臅r候,應當首先采取這樣的態(tài)度:真的就接受,假的就拒絕。在對他們進行考察時,還應該拜訪他們的同行和他們當中的名人,條件是被拜訪的人也要公正。當然,對于異端派和褻瀆不敬者,圣訓學家要予以拒絕,因為這些人傳述的圣訓是極不可靠的,這樣做,可以防止敗壞圣訓的傳述,阻止異端邪說泛濫。
由上可知,圣訓學家們頑強努力,持續(xù)不斷的工作,只是為了一個崇高目的,即全面清理圣訓,使之白璧無暇。
《古蘭經(jīng)》的經(jīng)文都是連續(xù)傳述的,具有準確可靠性,無論是總則規(guī)定或細則分析都絕對可靠。圣訓則不然,圣訓并不都是連續(xù)傳述下來的,一段圣訓只要不是連續(xù)傳述的,我們就很難肯定此段圣訓真正出自先知。因此,學者們將圣訓們將圣訓的可靠程度劃分為若干類。
也許有人會輕易地斷言,某段圣訓真實可靠,某段圣訓既不真實也不可靠,我們認為象這樣的判斷決不能使人獲得正確的結(jié)論。因為,圣訓真實與否是有其傳述系統(tǒng)的強弱程度來決定的,這種強弱程度有高有低,有強有弱,情形不一。同樣對于傳述系統(tǒng)的真實性的判斷各家也不是劃一的,因為他們各有各的尺度和標準,盡管相互有共同之處,但畢竟不是千篇一律的。因此,圣訓學家從以下兩個方面對圣訓進行了分類:
圣訓的真實性和可靠程度,視傳述性同的情況而定。當然,圣訓學家只有依靠一定的方法,即依靠有關研究和考查傳述系統(tǒng)中人物的科學方法來求得圣訓是否真實這一結(jié)論,從而不至于使自己的判斷帶有主觀片面和感情用事,而是靠著大量的資料,依靠科學的方法對傳述人進行考查。如果將這一科學方法進行一番考究的話,無疑我們將會發(fā)現(xiàn)其中所包含的公正的科學精神在于對圣訓的判斷是從對傳述人進行詳盡研究的實際結(jié)果出發(fā)的。
這一方法可幫助我們弄清楚圣訓的真實性達到怎樣的一種程度,從而作出最后的或者接近于精確的判斷。因此,圣訓學家把通過單一傳述渠道傳來的圣訓按其可靠程度分為三類:真實的圣訓;良好的圣訓;弱而無力的圣訓;
從多傳述渠道傳來的圣訓,起價值和可靠性要大大超過從單一傳述渠道傳來的圣訓。因此,字面和意義均為連傳來的圣訓。因此,字面和意義均為連傳的圣訓較之單一傳述渠道傳來的圣訓更應得到采納和遵行,這是毫無疑問的。圣訓學家又將通過這一渠道傳述下來的圣訓劃分為三類:
1、眾傳的圣訓;
2、良好的圣訓;
3、單傳的圣訓。
下面試分別做一簡要介紹:
眾傳的圣訓一般前面都帶有傳述確切的、公正的傳述人與傳述確切的、公正的受傳人依次連接而無中斷現(xiàn)象的傳述系統(tǒng),這個傳述系統(tǒng)由尾至首一直追溯到先知穆罕默德那里,其中無任何意外情況和其他缺陷。
判斷一列傳述系統(tǒng)是真是假首先要看其中是否具有以下條件:傳述人與受傳述人連接不斷;每一個傳述人都必須具備所要求的傳述資格,即:公正廉潔、信仰虔誠、作風正派,聽傳、背記和口傳都準確無誤;傳述系統(tǒng)中沒有任何缺陷和意外情況。所謂缺陷和意外情況是指傳述人與權威傳述家的話不相一致,因而引人懷疑,以至影響圣訓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眾傳的圣訓居于優(yōu)先被采納的地位,有些圣訓名家就是因為集錄、整理眾傳的圣訓而成為這方面的泰斗的,如布哈里和穆斯林二人,他們將自己手頭眾傳的、真實可靠的圣訓按照圣訓學的尺度加以匯集整理,編纂成書,稱兩大《圣訓實錄》。
良好的圣訓也具備真實可靠等條件,只是部分傳述人卻達不到眾傳圣訓傳述人在準確無誤方面的等級,但這并不意味著這類圣訓的傳述人傳述不準確,而是說他們的準確性達不到最高等級。
良好的圣訓一開始并不為人們所共識,伊瑪目鐵爾密濟等學者考慮到,真實的圣訓并不都是一個等級,因此必須在眾傳的圣訓和單傳的圣訓之間設置一個中間等級,這便是良好圣訓的源起。
單穿的圣訓,既不具有可采納性,也不具有前兩類圣訓所具備的真實可靠等條件。其弱點表現(xiàn)在:傳述系統(tǒng)本身不相連接,不是中間漏人就是開頭漏人;傳述系統(tǒng)和圣訓原文中常有混淆現(xiàn)象;或者含有影響圣訓可靠性的某種缺陷和意外情況。
當然這類圣訓因有以上各種弱點又分為兩種,一種是有嚴重缺陷的,最終會棄而不用,一種是由于某種原因而其弱點又被排除了的。總之,單傳的圣訓由于傳述人的疏忽而造成許多錯誤和傳述上的不準確,但此類圣訓的弱點如能通過其他渠道加以排除,還可以上升為真實的圣訓。
在伊斯蘭教立法領域內(nèi),遵循真實的圣訓是不容推辭的義務,對弱而無力的圣訓就無此種必要,也不可用來作為依據(jù)。因為人們是受命按照先知訓誡的,就不可采納和實行。
有些學者主張弱而無力的圣訓可以遵守實行,因為這類圣訓總比教法學家的創(chuàng)制要高一籌。還有些學者主張,為了小心謹慎起見,可以在道德修養(yǎng)方面付諸實行。我們認為無論在立法領域或是道德修養(yǎng)反面,此類圣訓以不采用為宜,盡管它們實際上有可能出自先知,但在無確切的證據(jù)加以證實之前,也只好如此。因此,任何人都無義務也不應該從事分外的事情。即令經(jīng)過一番努力和研究,人的能力也只能達到表面的判斷而已。
有學者認為,凡被圣訓學家們一致確認為弱而無力的圣訓,就不應該再傳誦它,因為把這種圣訓說成是先知所說所為是毫無依據(jù)的,而且無力的傳述系統(tǒng)將大大影響圣訓的真實性,這一點就足以成為拒絕傳誦這類圣訓的理由。
上面僅從傳述系統(tǒng)真實可靠的程度,將圣訓做了分類。總起來看,眾傳的圣訓無疑較之單傳的圣訓更為可靠有力,因為單傳的圣訓往往令人生疑,凡達不到眾傳程度的圣訓都不能使人獲得確切的知識。因而通過眾傳的渠道獲得的圣訓,如果認為它們的傳述人作弊,合謀撒謊,這是不合理性的。何謂眾傳,即是傳述系統(tǒng)中提到的眾多人物,由前到后依次向下傳述。如果一段圣訓具備這種眾傳的條件,就是絕對可靠的,令人信服的。眾傳標志著更高一級的傳述。眾傳又有字面眾傳和意義眾傳之分,字面眾傳的圣訓同時也是意義眾傳的圣訓;意義眾傳的圣訓是傳述家們在圣訓的含義上完全一致,而在字面上就不限于一種格式。單傳的圣訓是一人傳述的圣訓,有的至多二人。這種圣訓與眾傳的圣訓不同,因有出現(xiàn)訛傳和錯誤的可能,故未必能使人獲得確切的知識。多數(shù)教法學家則主張,這類圣訓即不能使人獲得確切的知識,至少也可以告訴人們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故亦應在遵循之列。有的圣訓,傳述人和傳述渠道雖亦不少,但僅因未達到連傳的等級而被稱作著名的圣訓,即居于連傳與單傳二者之間中間等級的圣訓。
《古蘭經(jīng)》有多節(jié)經(jīng)文要求穆斯林服從先知穆罕默德,并授權他對有爭執(zhí)的問題作出裁決。例如:
“誰服從真主和使者,真主將使誰入那下臨諸河的樂園,而永居其中。這是偉大的成功?!保?:13)“誰違抗真主和使者,并超越他的法度,真主將使誰入火獄,而永居其中,他將受凌辱的刑罰。”(4:14)“信道的人們??!你們當服從真主,應當服從使者和你們中的主事人,如果你們?yōu)橐患露鵂巿?zhí),你們使那件事歸真主和使者(判決),如果你們確信真主和末日的話。這對于你們是裨益更多的,是結(jié)果更美的?!保?:59)“凡服從真主和使者的人,都與真主所祜祐的眾先知,忠信的人,誠篤的人,善良的人同在。”(4:69)“誰服從使者,誰確已服從真主”(4:80)“當真主及其使者判決一件事的時候,信道的男女對于他們的事,不宜有選擇。誰違抗真主及其使者,誰已陷入顯著的迷誤了。”(33:36) 因此“真實”圣訓內(nèi)記述的穆罕默德言行,被視為可說明和補充《古蘭經(jīng)》,可作為伊斯蘭教教義的一部分,其權威僅次于《古蘭經(jīng)》。圣訓也是沙里亞法規(guī)的依據(jù)之一。
遜尼派的“六大圣訓集”
1.《布哈里圣訓實錄》(Sahih al-Bukhari);2.《穆斯林圣訓實錄》(Sahih Muslim);3.《艾布·達烏德圣訓集》(Sunan Abu Dawood);4.《提爾密濟圣訓集》(Sunan al-Tirmidhi);5.《奈薩儀圣訓集》,又稱《圣訓小集》、《穆吉臺巴圣訓集》(Al-Sunan al-Sughra);6.《伊本·馬哲圣訓集》(Sunan ibn Majah):此部圣訓集還獨家搜集了1339段圣訓,但有些圣訓學家認為這些大多是羸弱的圣訓。因此部分圣訓學家將此部圣訓排除在六大圣訓之外,而謂遜尼派的圣訓集只有五部。然而,勒吉因·賽爾古斯蒂(?-1140年)及伊本·艾西爾(1150年-1210年)等人則將《穆宛塔圣訓集》列入第六大圣訓集。
什葉派四圣書
什葉派的“四圣書”又稱為“四大圣訓經(jīng)”:
1.《宗教學大全》(Kitab al-Kafi);2.《教法自通》,或譯《教法學家不予光顧的人》(Man la yahduruhu al-Faqih);3.《教法修正》,或譯《法令修正篇》(Tahdhib al-Ahkam);4.《圣訓辨異》,或譯《伊斯提布賽》(Al-Istibs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