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釵記,南戲劇本,作者不詳,一說是元人柯丹邱所著,王國維卻考定作者為明太祖第十七子寧王朱權?!肚G釵記》與《白兔記》、《拜月亭記》、《殺狗記》、《琵琶記》號稱“五大傳奇”。
《荊釵記》全劇四十八出,敘述王十朋、錢玉蓮的故事,內容豐富,但結構及描寫不佳。錢玉蓮拒絕巨富孫汝權的求婚,寧肯嫁給以“荊釵”為聘的溫州窮書生王十朋。后來王十朋中了狀元,因拒絕萬俟丞相逼婚,被派往荒僻的地方任職。孫汝權暗自更改王十朋的家書為“休書”,哄騙玉蓮上當﹔錢玉蓮的后母也逼她改嫁,玉蓮不從,投河自盡,幸遇救。經過種種曲折,王、錢二人終于團圓。
徐渭的《南詞敘錄》說,《王十朋荊釵記》有兩個版本,一本是宋元間無名氏,王十朋是南宋溫州樂清縣人,字龜齡,號梅溪,官至龍圖閣學士。《荊釵記》借用了他的名字,劇中情節(jié)卻與他的生平事跡不符?!懂T江逸志》說是權臣由于受到王十朋彈劾,便指使門客寫了這個劇本誣蔑他。另一說,錢玉蓮本娼家女子,在王十朋中狀元后遭到拋棄,憤而投江。在現(xiàn)存《荊釵記》中,王十朋是被肯定的人物。另一是明初李景云作。千古名聯(lián)“云朝朝朝朝朝朝朝朝散;潮長長長長長長長長消”,即出自其手。《荊釵記》雖是用了他的名字,但劇中情節(jié)卻與他的生平大不相同。
清張大復《寒山堂新定九宮十三攝南曲譜》中則作“吳門學究敬仙書會柯丹丘著”。此劇今存本均經明人修改,以影鈔明嘉靖姑蘇葉氏所刻溫泉子編集、夢仙子校正《原本王狀元荊釵記》較近古本,文詞質樸自然,較少雕琢痕跡。全劇48出,敷演王十朋、錢玉蓮的婚姻故事。王劇本贊揚了他們不因富貴貧賤而轉移的愛情,以及對權貴、豪紳的反抗精神。
書生王十朋幼年喪父,家道清貧,與母親相依為命。貢元錢流行見王十朋聰明好學,為人正派,便將自己與前妻所生的女兒玉蓮許配給王十朋。十朋母親因家貧,便以荊釵為聘禮。而玉蓮繼母嫌貧愛富,欲將玉蓮嫁給當?shù)馗缓缹O汝權。玉蓮不從,只愿聽從父親安排,嫁給王十朋?;楹蟀胼d,試期來臨,王十朋便告別母親與妻子,上京應試,得中狀元,授江西饒州僉判。丞相萬俟見十朋才貌雙全,欲招他為婿。十朋不從。萬俟惱羞成怒,將十朋改改調廣東潮陽任僉判,并不準他回家省親。十朋離京赴任前托承局帶回一封家書。不料信被隨十朋至京的孫汝權騙走,加以篡改,詐稱十朋已入贅相府,讓玉蓮另嫁他人。孫汝權回到溫州后,即找玉蓮繼母,再逼玉蓮嫁給汝權。玉蓮誓死不從,投江殉節(jié)。幸被新任福建安撫錢載和救起,收為義女,帶至任所。錢載和來到福任上后,即差人去饒州尋找王十朋。差人打聽到新任饒州太守也姓王,到任不久便病故,回來告知玉蓮。玉蓮誤以丈夫已死,悲痛欲絕。而十朋在赴任前接取母親與妻子來京城,聽說玉蓮已投江而亡,十分悲慟。五年后,王十朋調任吉安太守,而錢載和也由福建安撫升任兩廣巡撫,赴任途中路過吉安府,王十朋前去碼頭拜謁。當錢載和知道了王十朋就是玉蓮的丈夫后,就在船上設宴,使十朋與玉蓮得以團圓(另一系統(tǒng)演出本則作夫婦在玄妙觀追薦亡靈時,意外重逢,最終相聚)。
舞臺上常演的有《見娘》、《男祭》、《投江》等幾折。
柯丹丘(生卒年不詳),元戲曲作家。作品今知有南戲《荊釵記》?,F(xiàn)今流傳者多為明人改本,以《六十種曲》本較流行。
《荊釵記》歌頌了“義夫節(jié)婦”生死不渝的夫婦之愛,與當時“關風化”、以書生為歌頌對象、強調倫理道德的創(chuàng)作風向相一致,但在許多方面突破了儒家價值觀,如王十朋誤認為妻子死后,雖無子嗣也誓不在娶,就不符合”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的觀念,錢玉蓮重才輕財,為了自己的信念,甘赴一死,但更多體現(xiàn)了“富貴不能動其志,威逼不能移其情”的品質。
明王世貞稱“《荊釵》近俗而動人”(《曲藻》)所謂近俗,正好說明它具有貼近現(xiàn)實生活的一面。
《荊釵記》情節(jié)結構頗為精巧,戲劇性較強。它利用荊釵這一道具貫穿全劇,層次分明的展開沖突與糾葛,因而以“情節(jié)關目勝”(明徐復祚《曲論》),特別適于舞臺表演。此外,作者駕馭語言的能力也相當高,呂天成說它“以真切之調寫真切之情,情文相生,最不易及。”(《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