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元與乞丐》為莆仙戲傳統(tǒng)劇目改編。祁宗燈據(jù)傳統(tǒng)本《丁花春》改編為《雙教子》(又名《龍飛鳳偃》),1957年,參加莆田縣戲曲會演時改為今名?!拔幕蟾锩敝?,祁的個人改本散失。1979年,姚清水據(jù)老藝人口述整理改編。1980年,由姚清水、祁宗燈執(zhí)筆,在福建省戲曲研究所有關專家指導下,修改成今本。《狀元與乞丐》劇中主要講述了王國賢看相斷定文龍為“乞丐命”、文鳳為“狀元命”后,丁花實夫婦信以為真,對文鳳百般溺愛,致其漸入歧途。而花春之妻柳氏,卻不信文龍命薄,她面臨兄嫂欺凌、丈夫遠去他鄉(xiāng)的困境,仍含辛茹苦,嚴以教子,并懇求教館先生李仲書精心課讀,促使文龍發(fā)憤精進。文龍終于得中狀元,而文鳳卻淪為盜賊。在事實面前,花實夫婦無地自容,王國賢也狼狽不堪。
該劇目據(jù)莆仙戲傳統(tǒng)劇目《丁花春》整理改編。《丁花春》有多種本子?,F(xiàn)存本寫丁家兄弟不和,分家之前,同日各生一子,舅王國賢為二甥卜命斷丁花春之子文龍,一生貧賤,丁花實之子阿毜大富大貴。后經(jīng)幾番曲折,文龍高中狀元,阿毜淪為轎夫抬文龍歸。原劇旨在勸善。文字粗糙,結構松散,并有迷信色彩。
莆仙戲《狀元與乞丐》是一部以宣場天命為主旨的老戲,改編者反其道而行之,賦予《狀》劇以積極的思想主題。它描寫一對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嬰兒——文龍與文鳳,在周歲生日的時候,兩位家長請舅父王國賢為之算命,結果文龍被斷定為“乞丐命”,文鳳被斷定為“狀元命”,可是隨著劇情的發(fā)展,人物的命運卻向相反的方向逆轉,同預言者的斷定恰恰相反。改編本以生動的情節(jié)和鮮明的對比,從家庭、學堂、社會等各個角度,寫出促使兩個孩子走不同人生道路的典型環(huán)境,令人信服地展示了人物的必然歸宿,從中揭示出不同教育態(tài)度和教育方法給孩子帶來的不同后果,宣布了唯心主義天命觀的破產(chǎn),贊揚了不屈服于命運的自強不息的奮斗精神。這出歷史真實感很強的傳統(tǒng)戲,同時具有很強的現(xiàn)實意義,引起廣泛的反響和共鳴,正如觀眾所說:“一出古老傳統(tǒng)戲,牽動千萬父母心”。
該劇獲福建省1980年優(yōu)秀劇本一等獎。1981年,應邀赴京匯報演出,獲全國第一屆(1980~1981年)優(yōu)秀劇本獎,并獲得福建省人民政府頒發(fā)的獎狀與獎金。其劇本先后在《福建戲劇》和《劇本》月刊上發(fā)表,中國戲劇出版社出單行本,并被省內(nèi)外許多劇種移植上演。1990年,劇本收入海峽文藝出版社出版的《福建優(yōu)秀劇作選》。
1956年,莆田縣編劇小組祁宗燈著手整理改編,以反宿命論為主題,刪去征寇這條線,增添鬧學與教子等情節(jié),并把開頭兄弟鬧分家改為兄友弟恭,待卜命后才導致不和。改編本初名《雙教子〉又名《龍飛鳳偃》。
1957年參加莆田縣戲曲會演時,始定今名。"文化大革命"中,劇本已佚。
1979年,莆田縣編勘小組姚清水據(jù)老藝人口述,重新整理、修改。將文鳳(即阿毜)當轎夫改為與阿豬結伙,攔路搶劫舅父財物,又對李氏、李仲書和阿豬等人作了改寫。整理本由莆田縣西天尾業(yè)余劇團首演,繼由莆田縣莆仙戲二團演出,大受歡迎。莆田縣文化局多次召開座談會討論進一步修改方案。
1980年福建省戲曲研究所邀姚清水攜稿到省修改,并給具體指導。經(jīng)修改后的劇本,寫丁家兄弟花實、花春同日各生一子。舅王國賢為之算命,斷定丁花春子文龍為"乞丐命",丁花實子文鳳為"狀元命"。丁花實夫婦信以為真,百般溺愛,致其子文鳳,漸入歧途。丁花春妻柳氏忍受兄嫂欺凌、丈夫遠走的困境,含辛茹苦,嚴以教子,復求塾師李仲年精心栽培,促進文龍發(fā)憤攻讀。終于一舉成名得中狀元,而"狀元命"的文鳳則墮落為盜。在事實面前,花實夫婦無地自容,王國賢也狼狽不堪。修改本仍由莆田縣莆仙戲二團演出。福建省文化局組織力量幫助加工,由吳鎮(zhèn)勛執(zhí)行導演,蕭祖植任音樂顧問,音樂設計陳玉棋,舞美設計潘子光,服裝設計呂凌華,燈光設計馬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