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戶口分戶辦理條件
分戶指公民因生活或居住條件發(fā)生變化,由一戶分為數(shù)戶的戶口登記。分戶的基本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于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筑不予分戶。
1、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xù)的;
2、已辦理了私房析產(chǎn)、贈予以及繼承手續(xù)的;
3、經(jīng)法院判決或調(diào)解的離婚當事人或房產(chǎn)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平房住戶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5、夫妻離婚后要求分戶或遷出的,如一方當事人不愿交出《居民戶口簿》,經(jīng)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后,由派出所按法院判決書或調(diào)解書直接辦理分戶或遷出手續(xù),為遷出人單獨打印《居民戶口簿》,加蓋遷出章,并在《常住戶口登記表》上注明遷出或分戶原因和日期。
北京市戶口分戶辦理所需材料
1、公房分戶。提供分戶書面申請、《結婚證》或《離婚判決書》、房屋租賃契約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戶的證明等證件證明;
2、私房分戶。提供分戶書面申請、法院判決書或公證書、私房房契等證件證明材料;農(nóng)村地區(qū)分戶提供村委會同意分戶證明。
北京市戶口分戶辦理流程
1、受理:符合北京市分戶條件,且材料真實有效的,相關單位予以受理。
2、審核: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齊全、真實、有效,符合變更、更正條件的立即辦理。
3、審定:同審核。
4、告知:及時準確告知申辦人辦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