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辭退是什么意思
1、法律明確規(guī)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強行解除。
2、用人單位在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未滿足時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非法辭退證據有哪些
1、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本,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簽,員工牌,員工服裝等與公司相關的任何證明。
3、公司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5、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后錄音,并將領導的名字一定要在錄音材料里面體現,否則,法院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6、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公司上班。
7、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違法辭退員工賠償金額計算標準
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非法辭退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的標準是以辭退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進行計算的,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因此,如果公司存在非法辭退的行為,而又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勞動者一方還可以向公司主張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