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是什么意思
司法救助,又稱訴訟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在訴訟中,通過對當事人緩交、減交或免交訴訟費用的救濟措施,減輕或者免除經(jīng)濟上確有困難的當事人的負擔,保證其能夠正常參加訴訟,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的法律制度。
司法救助的原則
國家司法救助應當遵循如下基本原則:
1、公正救助。即遵行救助標準和條件,兼顧申請人實際情況和同類案件救助數(shù)額,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救助。
2、及時救助。即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申請人,辦案機關應根據(jù)申請人申請或依據(jù)職權及時提供救助。
司法救助對象及條件
1、追索贍養(yǎng)費、扶養(yǎng)費、撫育費、撫恤金的。
2、孤寡老人、孤兒和農村“五保戶”。
3、沒有固定生活來源的殘疾人、患有嚴重疾病的人。
4、國家規(guī)定的優(yōu)撫、安置對象。
5、追索社會保險金、勞動報酬和經(jīng)濟補償金的。
6、交通事故、醫(yī)療事故、工傷事故、產品質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受害人,請求賠償?shù)摹?/p>
7、因見義勇為或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本人或者近親屬請求賠償或經(jīng)濟補償?shù)摹?/p>
8、進城務工人員追索勞動報酬或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請求賠償?shù)摹?/p>
9、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特困戶救濟或者領取失業(yè)保險金,無其他收入的。
10、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難,正在接受社會救濟,或者家庭生產經(jīng)營難以為繼的。
11、起訴行政機關違法要求農民履行義務的。
12、正在接受有關部門法律援助的。
13、當事人為社會福利機構、敬老院、優(yōu)撫醫(yī)院、精神病院、sos兒童村、社會救助站、特殊教育機構等社會公共福利單位的。
14、其他情形確實需要司法救助的。
申請國家司法救助人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救助:對案件發(fā)生有重大過錯的。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查明犯罪事實的。故意作虛偽陳述或者偽造證據(jù),妨害刑事訴訟的。在訴訟中主動放棄民事賠償請求或拒絕加害責任人及其近親屬賠償?shù)?。生活困難非案件原因所導致的。通過社會救助措施,已經(jīng)得到合理補償、救助的。對社會組織、法人,不予救助。
司法救助怎么申請
司法救助的申請需要由當事人向辦案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刑事被害人死亡的,由符合條件的近親屬提出。采用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采用口頭方式。申請人一般應提交以下材料:
1、救助申請書。
2、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
3、實際損害后果證明。
4、生活困難證明。
5、其他與申請救助有關的證明材料。
生活困難證明,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或者其所在單位出具。生活困難證明應當如實載明申請人的家庭人口、勞動能力、就業(yè)狀況、家庭人均收入等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