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準
新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飲用天然礦泉水》(GB 8537-2008)增加了溴酸鹽的限量指標,規(guī)定這種可能致癌的物質(zhì)在每升礦泉水中不得超過0.01毫克。
這份新國標是2008年12月29日發(fā)布的,10月1日開始實施后將代替1996年實施的舊版國家標準。新國標增加了溴酸鹽以及銻、錳、鎳等3種金屬物質(zhì)的限量指標。
礦泉水新國標主要變化如下:
完善了天然礦泉水的定義;界限指標去掉1項“溴化物”;限量指標增加3項(銻、錳、鎳、“溴酸鹽”)、修改3項(鎘、砷、硼),刪除4項(鋰、鍶、碘化物和鋅);污染物指標增加2項(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礦物油);微生物指標增加3項(糞鏈球菌、綠膿桿菌和產(chǎn)氣莢膜桿菌),刪除1項(菌落總數(shù))。
在新國標中,首先增加了溴酸鹽的限量指標,規(guī)定每L(升)飲用天然礦泉水中的溴酸鹽含量須小于0.01mg(毫克)。同時,新國標還取消了一直以來在我國飲用水指標中居重要位置的“菌落總數(shù)”指標。在取消菌落總數(shù)指標的同時,新國標增加了3項微生物的指標限量,規(guī)定取樣250毫升飲用天然礦泉水中,糞鏈球菌、銅綠假單胞菌和產(chǎn)氣莢膜梭菌等3項致病菌含量均為“0”。
飲用天然礦泉水:從地下深處自然涌出的或經(jīng)鉆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礦物鹽、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區(qū)域采取預(yù)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況下,其化學(xué)成分、流量、水溫等動態(tài)在天然周期波動范圍內(nèi)相對穩(wěn)定;在采取特殊衛(wèi)生防護措施下、靠近水源點處進行灌裝。
1、水質(zhì)常規(guī)
天然的礦泉水是流經(jīng)巖層的自然水,水質(zhì)與經(jīng)處理的礦泉水水質(zhì)顏色稍微有些差別。以色度≤15為正常范圍內(nèi),渾濁度(ntu)≤5為范圍,并且沒有異常的味道,不能含有渾濁物質(zhì)和肉眼可見的沉淀礦物質(zhì)鹽。
2、礦物質(zhì)
大腸菌群(MPN/100mL):0
糞鏈球菌/(CFU//250mL):0
銅綠假單胞菌/(CFU//250mL):0
產(chǎn)氣莢膜梭菌/(CFU//50mL):0
偏硅酸:≥25.0(水溫必須在25℃以上)
硒:<0.05mg/L
游離二氧化碳:≥250mg
溶解性總固體:≥1000mg
銻<0.005mg/L
錳<0.4mg/L
鎳<0.02mg/L
溴酸鹽4<0.01mg/L
銅:<1.0
鋇:<0.70
鎘:<0.003mg/L
鉻(Cr6 )<0.050
鉛:<0.010
汞:<0.0010
銀:<0.050
硼酸鹽(以B計):<5mg/L
砷:<0.01mg/L
3、污染物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0.3mg/L
礦物油:<0.05mg/L
氟化物:<2.00mg/L
耗氧量:<3.0mg/L
硝酸鹽:<45.0mg/L
226鐳放射性,Bq/L:<1.10
揮發(fā)性酚:<0.002mg/L
氰化物:<0.010mg/L
亞硝酸鹽:<0.1mg/L
總β放射性:<1.50B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