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圖書館為二級達標館,位于陽頭廣場北路10號,館舍建筑面積3670平方米。歷年來,建立館外書、刊借閱流通服務點40多個,農家書屋439個,公共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36個。
現(xiàn)有在編員工12名,其中大學本科6人,???人,中級專業(yè)技術職稱6人。新館開放以來,已對外辦理借閱卡2.1萬多張。2010年榮獲國家文化部授予的二級達標圖書館稱號,2013年10月再次榮獲。2003年至2014年連續(xù)被福安市委、市政府評為福安市文明單位,2006年、2010年被寧德市文化與出版局分別評為先進集體,2012年被省文化廳授予全省古籍保護先進單位。
本館以“讀者至上,服務第一”為宗旨,強化內部管理,健全機制,立足陣地服務,創(chuàng)建文明窗口。面向基層、拓展、延伸服務功能,努力為工農業(yè)發(fā)展、經(jīng)濟建設提供智力支持。為實現(xiàn)資源共享,彌補鄉(xiāng)鎮(zhèn)文化站、軍營、廠礦、社區(qū)、校園圖書室文獻資源的不足,充實、豐富各階層讀者的閱讀載體,歷年來,建立館外書、刊借閱流通點40多個(其中擁軍圖書室5個,社區(qū)圖書室5個),農家書屋439個,公共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32個(其中市級支中心1個,鄉(xiāng)鎮(zhèn)級17個,社區(qū)服務點3個,村級服務點11個)。努力開展共建活動,以提高館藏文獻資源利用率,提高辦館社會效益。
館內設立:報紙閱覽、過刊閱覽、少兒書刊借閱、期刊借閱、外借流通、圖書采編、業(yè)務輔導、信息咨詢、資料復印、館藏文獻資料參考閱覽、特藏室、地方文獻、工具書室,采、編、流自動化及電腦局域網(wǎng)控制中心,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福安支中心,電子閱覽廳、多媒體演播廳、多功能報告廳、省圖福安分館等功能部室。
現(xiàn)有館藏文獻資料32.6萬冊(其中古籍7657冊,民國書籍4400冊、電子圖書15萬冊),年訂期刊230多種、報紙70多種。年接待讀者18萬多人次、年書、刊流通量為16萬多冊次。
1、凡持有身份證的人士(學生憑戶口簿),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均可辦理本館書、刊借閱卡,借閱書、刊應遵守本館有關規(guī)定。
2、退借書卡時,須附帶辦卡時的有效證件,由本人來館辦理手續(xù),領回押金。
3、遺失借書卡時,帶上辦證時的有效證件及復印件到辦證人員處掛失,掛失前所造成的損失由持卡人自負。
4、本館外借流通部可辦理100元(可借閱圖書2冊或現(xiàn)刊2冊)及200元借閱卡(可借閱圖書4冊或現(xiàn)刊2冊),圖書借期限30天,期刊借閱期限20天。少兒流通部可辦理50元借閱卡(可借閱圖書1冊),圖書借期限20天。
5、如需續(xù)借,應將原書、刊帶來辦理續(xù)借手續(xù)或電話續(xù)借(0593-6551096),續(xù)借時間以一周為限。書、刊借閱超過期限,每天收延誤費0.1元,還書時交清。正常情況下,辦卡滿六個月方可退卡。
6、為讓各位讀者共享有限的書、刊文獻資源,對超期借閱者將收取延誤費,如出現(xiàn)拒不繳納者,則實行暫停借閱15天的處理,嚴重者將被終止借閱權利.
7、借閱卡不得轉讓或代借,以免發(fā)生不必要的糾紛,借閱卡若丟失補辦每張需收工本費3元。
8、工具書、資料手冊、地方文獻、古籍、報紙合訂本無復本的不外借,如需查閱,經(jīng)同意后在館內查閱、復印。
9、辦證時間:8:20—11:10 14:40—17:10(冬令)
8:20—11:10 15:10—17:20(夏令)
注:周一至周日(周四下午不辦理)
一、如何借閱書、刊
在目錄廳查找目錄或在讀者書目檢索機上直接查找所需的書目,確定要借閱的圖書,填寫索書條由工作人員幫助查找。拿到要借的書本時,請您當面仔細檢查一下您所借的書、刊是否缺頁或被涂鴉、批注、污損,條碼有無缺損等情況,若有應即申述并加蓋業(yè)務章,以明責任。否則,還書時發(fā)現(xiàn)損壞當由本次借閱者承擔賠償。
二、還書、刊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哪一室借的書必須到哪一室返還或續(xù)借。凡圖書丟失、破損、超期及污損等,則按本館規(guī)定賠償。請待工作人員辦好還書手續(xù)后再離開。
三、損毀、遺失、偷竊、超期文獻等情況的賠償規(guī)定:
本館書、刊等文獻屬國家財產(chǎn),讀者在借閱文獻期間,如有違反借閱規(guī)定及損毀、遺失、竊取行為,須承擔責任并賠償。
(1) 條形碼、色標、磁條被污損或丟失每條收取工本及加工費3元。
(2) 損壞、遺失文獻:損壞指涂畫、圈點、批注、折疊、剪裁、描拓、污損、撕畫、劃刻、撕頁撕毀文獻。損壞情況較輕,不影響閱讀,賠償3~50元;損壞情況嚴重無法修補或遺失文獻,應賠償同版本完好無損之文獻,若無法以原文獻賠償,則根據(jù)書、刊出版的年代、價格差別情況以及館藏數(shù)量等因素,將對借閱者提出相應的賠償,賠償額度為3~50倍不等。
(3) 圖書丟頁影響閱讀內容按損毀文獻處理。
(4) 偷竊文獻:讀者在借閱文獻期間,凡未辦理借閱手續(xù),擅自將文獻帶出各閱覽室、各外借書庫者,則以偷竊書、刊論處。對偷竊者責其作書面檢討,并送交治安管理部門處理。
(5) 發(fā)生上述情況者,在未按規(guī)定辦理賠償前,其所持借閱卡暫時停止使用。拒賠者將被終止借閱權利。
四、期刊借閱補充說明:
對無卡又急需查閱書、刊資料的讀者,付押金50—200元,即可在館內臨時查閱,有需要可在本館復印室付費復印。
五、書庫內嚴禁吸煙,不得帶包進入,不得大聲喧嘩或吃零食。
一、如何借閱書、刊
在目錄廳查找目錄或在讀者書目檢索機上直接查找所需的書目,確定要借閱的圖書,填寫索書條由工作人員幫助查找。拿到要借的書本時,請您當面仔細檢查一下您所借的書、刊是否缺頁或被涂鴉、批注、污損,條碼有無缺損等情況,若有應即申述并加蓋業(yè)務章,以明責任。否則,還書時發(fā)現(xiàn)損壞當由本次借閱者承擔賠償。
二、還書、刊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哪一室借的書必須到哪一室返還或續(xù)借。凡圖書丟失、破損、超期及污損等,則按本館規(guī)定賠償。請待工作人員辦好還書手續(xù)后再離開。
三、損毀、遺失、偷竊、超期文獻等情況的賠償規(guī)定:
本館書、刊等文獻屬國家財產(chǎn),讀者在借閱文獻期間,如有違反借閱規(guī)定及損毀、遺失、竊取行為,須承擔責任并賠償。
(1) 條形碼、色標、磁條被污損或丟失每條收取工本及加工費3元。
(2) 損壞、遺失文獻:損壞指涂畫、圈點、批注、折疊、剪裁、描拓、污損、撕畫、劃刻、撕頁撕毀文獻。損壞情況較輕,不影響閱讀,賠償3~50元;損壞情況嚴重無法修補或遺失文獻,應賠償同版本完好無損之文獻,若無法以原文獻賠償,則根據(jù)書、刊出版的年代、價格差別情況以及館藏數(shù)量等因素,將對借閱者提出相應的賠償,賠償額度為3~50倍不等。
(3) 圖書丟頁影響閱讀內容按損毀文獻處理。
(4) 偷竊文獻:讀者在借閱文獻期間,凡未辦理借閱手續(xù),擅自將文獻帶出各閱覽室、各外借書庫者,則以偷竊書、刊論處。對偷竊者責其作書面檢討,并送交治安管理部門處理。
(5) 發(fā)生上述情況者,在未按規(guī)定辦理賠償前,其所持借閱卡暫時停止使用。拒賠者將被終止借閱權利。
四、期刊借閱補充說明:
對無卡又急需查閱書、刊資料的讀者,付押金50—200元,即可在館內臨時查閱,有需要可在本館復印室付費復印。
五、書庫內嚴禁吸煙,不得帶包進入,不得大聲喧嘩或吃零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