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不合”常常是男女分手時的經(jīng)典臺詞。癡男怨女們初聽這條理由時仍會垂死掙扎,“當初在一起時還情意綿綿地說什么志趣相投,性格互補,怎么一到分手就成了性格不合?”別急,其實分手理由中還有一條那就是“性格太相似”,時間久了好像在和另一個自己談戀愛,沒激情;更因為深知對方底細,吵起架來能分分鐘戳中對方的痛處,刀刀斃命,死無全尸!
一、性格相似和性格互補都有助于愛情的發(fā)展
心理學上認為性格是一個人對現(xiàn)實的態(tài)度以及與之相適應的習慣化的行為。性格是個性心理特征中最重要的方面,它通過人對事物的傾向性態(tài)度、意志、活動、言語、外貌等方面表現(xiàn)出來。
俗話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愛情里,有很多實驗也證明相似的兩個人婚后生活得更加幸福。相似的兩個人因為有共同的價值觀和信仰,所以再遇到很多事情的時候會擁有相同的態(tài)度,比較容易同仇敵愾。
每個人都具有“顯性”與“隱性”(影子)兩種不同的人格,也就是說,一個很活潑的人實際潛藏著抑郁的一面;而一個很安靜的人也可能變得躁動不安。因此,當遇見一個有我們“影子性格”的人時,我們內(nèi)心會涌起興奮的愉悅感,因為對方體現(xiàn)出我們所缺乏或壓抑著的特質(zhì)。這種心理被稱為互補定律,指人在需求、性格、興趣、能力、思想觀念等方面存在差異,當雙方的需要和滿足途徑又正好成為互補關系時,彼此更會有吸引力。
二、愛情的消退并不完全因為性格的問題
性格相似的人,起初雙方因為“心有靈犀”的契合感而產(chǎn)生的熟悉認同,在時間久了之后就會產(chǎn)生審美疲勞,退去激情。性格互補的人,相處時間久了雙方的差異性越來越明顯,一旦一方不再滿足對方的互補需要,就會暴露原先就存在只是雙方?jīng)]有意識到的問題,爭吵、矛盾日漸增多,彼此之間傷害也就越大。
很明顯,性格問題與戀愛長久之間并不是充分必要條件,也就是說你可能因為一個人的性格而愛上他,也可能在后來的相處過程中,因為他的性格而討厭他。所以你看,愛情雖然不完全是盲目的,但卻足夠沒道理。
三、雙方的愛情需求匹配才能支撐戀情長久
選擇一個與自己性格相似還是互補的人并不重要,因為選擇一個人只是愛情的開始,在以后的日子中還需要不斷地磨合與調(diào)整。生理學也告訴我們,沒有永遠激情不散的愛情,一切都是浮云,找準對方的愛情需求是王道,匹配才能支撐戀情長久。
不管男性還是女性,可以發(fā)生吸引并組成親密關系的并不只有一種類型和關系,人和多種異性都可能組成親密關系,怎樣選擇一位異性與你組成婚姻?
這時除了看性格是否相互協(xié)調(diào)以外,還要綜合的看其他方面,尤其重要的是看對方和自己的心理健康度是否足夠成熟,以及是否足夠相協(xié)調(diào)。這樣組成的家庭,滿意度往往比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