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投降條約簽訂于抗金戰(zhàn)場上捷報頻傳,金兵節(jié)節(jié)敗退的時候。公元1140年,金兵又一次大舉南侵,可是各路軍隊連遭失敗。在順昌(今安徽阜陽)之戰(zhàn)中,宋軍以少勝多,擊敗了金軍。接著岳飛率領(lǐng)岳家軍又取得郾城大捷,打敗了金軍的主力,先后收復(fù)了鄭州、洛陽等城。
這時,金兵打算撤至河北,南宋舉國上下要求收復(fù)北方的呼聲很高,抗金形勢一片大好。可是,以妥協(xié)茍安為國策的宋高宗,既害怕宋軍的勝利影響他的求和,更害怕岳家軍從金營迎回徽欽二帝,從而威脅自己的帝位。于是,高宗和秦檜商定,命令各路軍隊班師,并在一天內(nèi)連下十二道金牌逼令岳飛退兵。岳飛悲憤地說:“十年之力,毀于一旦。”由于各路宋軍退兵,將已收復(fù)的國土又拱手讓給了金國。公元1141年,宋高宗為了向金國表示議和“誠意”,解除了岳飛、韓世忠、張俊三大帥的兵權(quán),撤消了對金作戰(zhàn)的專門機構(gòu)。隨后,高宗派使者到金求和,在使者叩頭哀求下,金國以“必殺岳飛”為條件,答應(yīng)和議。經(jīng)過一番交易后,雙方簽訂了紹興和議。這一年里,岳飛被害死。當(dāng)金獲知岳飛已死,連連擺酒慶賀。接著,金便冊封高宗為宋國皇帝。
宋高宗趙構(gòu),由于害怕軍人戰(zhàn)勝回朝會專橫難制;而且亦擔(dān)心欽宗回朝繼承其死后的帝位(當(dāng)時高宗因某種原因不能生育而絕后),于是高宗任用秦檜為相。秦檜在靖康年間曾主張抗金,后被金人掠去。建炎四年(1130年)十月,秦檜南返,由于他奉行投降政策,與高宗之意甚合。秦檜歸朝僅三月就成為副宰相,八月后又成為右丞相。由于秦檜大力提倡的“南自南,北自北”,當(dāng)時尚與高宗的想法相左,一年后就被高宗罷免。罷相后的秦檜韜光養(yǎng)晦,侍機而動。
宋高宗紹興年間,南宋軍隊的中興四將岳飛、韓世忠、劉光世、張俊以及其他將領(lǐng)如劉錡、吳玠等已形成強大軍力,其中強的岳家軍甚至通過俘獲以前偽齊的萬匹戰(zhàn)馬,成立了南宋年間絕無僅有的萬騎馬軍,可以和金國女真精騎對陣。
紹興七年(1137年),趙構(gòu)生父宋徽宗的死訊傳到南宋?!傅厶枒Q,諭輔臣曰:『宣和皇后春秋高,朕思之不遑甯處,屈己請和,正為此耳?!缓擦謱W(xué)士朱震引用唐德宗李適的事,請趙構(gòu)遙尊韋氏為皇太后,趙構(gòu)聽從。
紹興十年(1140年),金軍的前幾個主帥完顏宗望(完顏斡離不)、完顏宗輔(完顏訛里朵)、完顏宗翰(完顏粘罕)已先后病故,完顏昌(完顏撻懶)剛被完顏宗弼(完顏兀術(shù))所殺,宗弼成為金國軍隊總指揮,其所部是金國精銳的部隊,卻先在開封正南(偏東)的順昌敗于劉錡所部的「八字軍」,再于開封西南的郾城和穎昌,在金國女真精銳部隊所拿手的騎兵對陣中兩次敗于岳飛的岳家軍,只在開封東南面的淮西亳州、宿州一帶戰(zhàn)勝了宋軍中弱的張俊一軍,在宋高宗以「十二道金牌」召回岳家軍前,金軍已被壓縮到開封東部和北部。
紹興十一年(1141年)二月,金熙宗完顏亶(完顏合剌)對南宋示好,將死去的宋徽宗追封為天水郡王,將在押的宋欽宗封為天水郡公。第一提高了級別,原來封徽宗為二品昏德公,追封為王升為一品,原來封欽宗為三品重昏侯,現(xiàn)封為公升為二品。第二是去掉了原封號中的污侮含義。第三是以趙姓天水族望之郡作為封號,以示尊重。同時,在宋軍中強大的岳家軍根本未參戰(zhàn)的情況下,宗弼的金國精銳的部隊又在淮西柘皋先敗于張俊部下楊沂中和劉錡的聯(lián)軍,后來雖然因為張俊搶功調(diào)走劉錡,宗弼在濠州勝宋軍中弱的張俊一軍,但由于韓世忠軍和岳家軍趕到,宗弼不得不退軍北上。
至此,南宋可戰(zhàn)而不戰(zhàn)。為了徹底求和,四月下旬南宋朝廷解除了岳飛、韓世忠、劉錡、楊沂中等大將的兵權(quán),為《紹興和議》做好了準(zhǔn)備。十月,南宋派魏良臣赴金,提出要議和。十一月,金國派蕭毅、邢具瞻為審議使,隨魏良臣回南宋,提出議和條件。此時趙構(gòu)生母韋氏托人將一封信送到趙構(gòu)手里?!负轲┰谘啵蟮?韋)后書,遣李微持歸。帝大喜曰:『遣使百輩,不如一書?!凰旒?李)微官。金人遣蕭毅、邢具瞻來議和,帝曰:『朕有天下,而養(yǎng)不及親?;兆跓o及矣!今立誓信,當(dāng)明言歸我(韋)太后,朕不恥和。不然,朕不憚用兵。』(蕭)毅等還,帝又語之曰:『(韋)太后果還,自當(dāng)謹(jǐn)守誓約。如其未也,雖有誓約,徒為虛文?!弧故辉鲁跗呷?,《紹興和議》最后的書面內(nèi)容即達(dá)成。
十二月末除夕夜(1142年1月27日),趙構(gòu)和秦檜于臨安(今杭州)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岳飛與其子岳云、部將張憲,據(jù)《宋史》載這是為了滿足宗弼為《紹興和議》所設(shè)的前提以防止岳飛的十萬岳家軍攻入黃河以北。
于是趙構(gòu)和秦檜以稱臣賠款,割讓從前被岳飛收復(fù)的唐州、鄧州以及商州、秦州的大半為代價,簽定了《紹興和議》。宋金東以淮河,西以大散關(guān)為界。趙構(gòu)也于殺死岳飛後立刻成功地迎回生母韋氏?!端问贰じ咦诒炯o(jì)》記載:紹興十二年(1142年)夏四月丁卯(5月1日),「(韋)皇太后偕梓宮(徽宗靈柩)發(fā)五國城,金遣完顏宗賢護送梓宮,高居安護送皇太后」。按照當(dāng)時信息的傳遞方式,岳飛于紹興十一年除夕夜(1142年1月27日)被殺,南宋使節(jié)立刻于紹興十二年(1142年)正月帶著正式照函從岳飛被殺的臨安(今杭州)去金國囚禁宋欽宗和韋氏的五國城(今黑龍江哈爾濱市依蘭縣依蘭鎮(zhèn)五國城村)接人,韋氏四月丁卯(5月1日)即啟程回宋,八月壬午(9月13日),韋氏到達(dá)宋都臨安。從正月初一到八月壬午,除了用時在行程腳力上,沒有明顯的拖延。
南宋以稱臣賠款,割讓從前被岳飛收復(fù)的唐州、鄧州以及商州、秦州的大半為代價,簽定了《紹興和議》。宋金東以淮河,西以大散關(guān)為界。
1161年《紹興和議》被金海陵王完顏亮撕毀,完顏亮南侵伐宋,金在采石之戰(zhàn)中敗陣,宋高宗也于第二年退位為太上皇,宋孝宗即位后立即為岳飛平反,高宗并無阻撓。
宋向金稱臣,金冊宋高宗趙構(gòu)為皇帝。每逢金主生日及元旦,宋均須遣使稱賀。
劃定疆界,東以淮河中流為界,西以大散關(guān)(陜西寶雞西南)為界,以南屬宋,以北屬金。宋割唐(今河南唐河)、鄧(今河南鄧州)二州及商(今陜西商縣)、秦(今甘肅天水)二州之大半予金。
宋每年向金納貢銀、絹各25萬兩、匹,自紹興十二年開始,每年春季搬送至泗州交納。紹興和議確定了宋金之間政治上的不平等關(guān)系,結(jié)束了長達(dá)10余年的戰(zhàn)爭狀態(tài),形成了南北對峙的局面。
紹興十年(1140),宋軍在反擊金軍的入侵中取得順昌(今安徽阜陽)、郾城(今屬河南)、潁昌(今河南許昌)等大捷后,宋高宗趙構(gòu)與宰相秦檜唯恐有礙對金議和,下令各路宋軍從河南、淮北等地撤回,以取悅金人。金完顏宗弼則率重兵深入淮南,造成大兵壓境的形勢,以利于宋廷投降派的活動。紹興十一年,宋將劉锜、楊沂中、王德等部,在柘皋鎮(zhèn)(今安徽巢縣西北)大敗金兵,金兵也在濠州(今安徽鳳陽)擊敗宋兵,退至淮河北岸,淮西的宋軍也退至江南。宋廷以論功行賞為名,將韓世忠、張俊、岳飛三大將召赴臨安府(今浙江杭州),分別任命為樞密使和樞密副使,實際上解除了兵權(quán),把他們所領(lǐng)的三個宣撫司撤銷,軍隊也直屬宋廷。秦檜進一步拉攏張俊,打擊韓世忠、岳飛,甚至不惜采用卑劣手段,制造岳飛冤獄,使抗戰(zhàn)派無法對正在進行的投降和議采取有力的反對行動。與此同時,宋高宗和秦檜加緊對金乞和。紹興十一年十月,派魏良臣為稟議使赴金。十一月,金以蕭毅、邢具瞻為審議使,隨魏良臣入宋,提出和議條件。雙方最后達(dá)成和約:①宋向金稱臣,“世世子孫,謹(jǐn)守臣節(jié)”,金冊宋康王趙構(gòu)為皇帝。②劃定疆界,東以淮河中流為界,西以大散關(guān)(陜西寶雞西南)為界,以南屬宋,以北屬金。宋割唐(今河南唐河)、鄧(今河南鄧縣)二州及商(今陜西商縣)、秦(今甘肅天水)二州之大半予金。③宋每年向金納貢銀、絹各二十五萬兩、匹,自紹興十二年開始,每年春季搬送至泗州交納。
紹興十二年三月,金遣左宣徽使劉筈至宋,對宋高宗進行冊封禮。宋高宗向金一再請求,金才送歸其母韋后及宋徽宗趙佶靈柩。
紹興和議確定了宋金之間政治上的不平等關(guān)系,結(jié)束了長達(dá)十余年的戰(zhàn)爭狀態(tài),形成了南北對峙的局面。
隨著和議達(dá)成,金亦放還宋徽宗靈柩和高宗生母韋賢妃歸宋。離行時,宋欽宗挽住她的車輪,請她轉(zhuǎn)告高宗,若能回去,他只要當(dāng)個太乙宮主就滿足了。韋賢妃哭著說,如果你不回來,我寧愿眼睛瞎掉算了。但宋高宗可能考慮到自己不能生育,接欽宗回來皇位必定回到欽宗或其后代,所以后來宋欽宗到死也沒回到宋境。
《紹興和議》后,宋、金之間維持了二十年的和平,期間雙方雖然偶有沖突,但沖突之規(guī)模不大,直到1161年金海陵王完顏亮撕毀和約伐宋。
《紹興和議》使宋朝永久失去了原來北宋的山西和關(guān)中養(yǎng)馬的馬場,從此岳家軍的背嵬戰(zhàn)士萬騎馬軍成為南宋一朝的絕唱,宋朝直至覆滅,都只能靠步兵和北方游牧民族的精騎對陣。后來南宋的「隆興北伐」和「開禧北伐」,以步兵逆擊金國精騎大敗而歸,原因之一就是這個《紹興和議》導(dǎo)致南宋騎兵力量可以忽略不計,無法和紹興年間的南宋軍隊相提并論。
《紹興和議》確定了完顏昌提出的、秦檜大力提倡的“南自南,北自北”,即原籍在《紹興和議》規(guī)定的南宋境內(nèi)的漢人歸南宋,原籍在《紹興和議》規(guī)定的金國境內(nèi)的漢人歸金國。從此北方漢人不但完全在名義上成為金國臣民,而且不能南逃,否則將被遣返。這造成了北方漢人沒有選擇地成了宋的敵國子民,以致宋朝實力的一進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