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4日, ?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財政局發(fā)布《關于調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標準的通知》,明確自2025年1月23日起調整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等社會救助標準,具體調整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1259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301元。
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
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月2098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255元。
三、孤兒、困境兒童生活補貼標準
福利機構養(yǎng)育的孤兒基本生活養(yǎng)育標準由每人每月2937元調整為每人每月3156元。社會散居孤兒(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由每人每月2350元調整為2525元。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的重殘、患重病、患罕見病、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兒童生活補貼參照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補差發(fā)放。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其他困境兒童生活補貼由每人每月546元調整為每人每月612元。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的其他困境兒童生活補貼由每人每月327元調整為每人每月3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