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出租車收費標準
起價費8元并加一元燃油附加費(從2008年1月1日起執(zhí)行),也就是打車起價費9元,可以行駛里程為3公里,以后每公里1.90元。但具體執(zhí)行標準為:三公里后每行駛500米計價器計價一元,18元時可行駛一公里,計價器不加價,補之前0.1元差價。

30元之后加收50%長途費用,也就是一公里2.8元,每天晚10點以后至第二天凌晨六點加收夜補,每公里2.28元。哈爾濱出租車計費是采用預付制的,也就是說到3.0公里時,計價器顯示的是9元,到3.5公里時計價器是10元,每500米一跳字。
另外哈爾濱還有電召出租車,收費標準為:3公里12元,基礎運價為2.4元/公里,超出8公里3.6元/公里。
哈爾濱開出租車需要什么條件
根據《哈爾濱市城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2011年)規(guī)定》第十五條:駕駛員應當取得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駕駛員客運資格證后,方可從事出租汽車營運。
取得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經歷3年以上,近3年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2、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者暫住證明;
3、男性在60周歲以下,女性在55周歲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無職業(yè)禁忌癥;
5、經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培訓并考試合格;
6、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哈爾濱出租車投訴電話
在哈爾濱投訴出租車有以下兩種方式:
1、直接撥打哈爾濱出租車監(jiān)督電話,一般號碼都印在車靠背上,監(jiān)督電話是12328,這個是最有效的投訴方式。
2、每個出租車副駕駛位置都有投訴的二維碼,我們直接掃碼和客服投訴即可,但是沒有直接打電話進行投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