鐃又稱鉦,執(zhí)鐘,是中國古代使用的青銅打擊樂器之一,其最初的功能為軍中傳播號令之用。流行于商代晚期,周初沿用。其是銅制圓形的樂器,常和鈸配合演奏。
鐃,是蒙古、藏、納西、壯、土家、黎、漢等各民族互擊體鳴樂器。流行于全國各地,尤以兩廣、海南、閩浙一帶最為盛行。銅制圓形的樂器,常和鈸配合演奏。如;鐃歌(軍中樂歌;泛指軍歌);鐃挽(鐃歌和挽歌),古代擊樂器。形制與鈸相似:唯中間隆起部分較小。以兩片為一副,相擊發(fā)聲。如:鐃鈸(一種打擊樂器。古稱銅鈸、銅盤、銅缽);鐃管(鼓吹中的橫笛)。
商周的鐃不單用于軍旅,且可用于祭祀和宴樂。殷墟婦好墓出土有五柄成組合的鐃,這是至今發(fā)現(xiàn)鐃組合的最高數(shù)字,是為宮廷使用的樂器?!端问贰x衛(wèi)志》和《遼史·樂志》載,北宋和遼時,鐃曾用于皇帝儀仗中的鼓吹樂里。當時佛教所用銅鈸稱為鐃,宋代馬端臨《文獻通考》載:“銅鐃,浮屠氏所用浮漚器,小而聲清,世俗謂之鐃,其名雖與四金之鐃同,其實異”。(宋代《樂書》所載“銅鐃”條同此)。浮屠,梵文佛陀之譯名。這種鐃不是《周禮》所載金鐃或西周以來植鳴的大型銅鐃或編鐃。明、清兩代,鐃已用于地方戲曲伴奏,清人李斗《揚州畫舫錄》載,昆曲伴奏曾用大鐃。
鐃的形制變化不大,約有以下幾種:
闊腔式,腔闊大于腔高,柄粗。
甚闊腔式,腔闊大于腔高甚多,柄末
端有一道加厚的箍。
微闊腔式,腔闊和腔高接近,或腔闊稍大。
鐃用響銅制成,呈圓片形,形制與鈸基本相同,但有區(qū)別:鐃的碗頂平而小,其徑約當全徑的五分之一;鈸的碗頂圓而大,其徑約當全徑的二分之一。鐃面較大而薄,多為弧形,根部凹進,邊部稍作翹起。大小相同的鐃與鈸,鐃所發(fā)之音低于鈸而余音長。鐃面直徑大小不一,常見者27—55厘米,最大者達68厘米,碗徑 7厘米以上,重1—2.5公斤。兩面為一副,相擊后發(fā)音,音色清亮,帶有深沉的水音。延續(xù)音長。
演奏時,雙手各執(zhí)一面互擊,有平擊、側(cè)擊、悶擊等手法。用于蘇南吹打等民間器樂合奏,昆曲、粵劇等地方戲曲和舞獅、舞龍等民間歌舞伴奏。
鐃常用于佛教道教音樂和文娛宣傳活動中,在舞獅、舞龍、各少數(shù)民族歌舞、藏戲、壯劇、粵劇、河北梆子等戲曲伴奏和各少數(shù)民族器樂合奏中,都是離不開的樂器。
早在宋代,我國出現(xiàn)了一種與鈸十分相似的樂器——鐃。宋代馬端臨《文獻通考》載:“銅 鐃,浮屠氏所用浮漚,器小而聲清,世俗稱之鐃,其名雖與四金之鐃同,其實異?!彼侮悤D《樂書》中也同樣記載銅鐃。浮屠,梵文佛陀之譯名。由此可知,鐃最初用于佛教音樂,它與我國商代似鈴無舌、有柄立置的鐃同名異器,并從宋代起就已并存。據(jù)《宋史·儀衛(wèi)志》 和《遼史·樂志》載,北宋和遼時,鐃已在宮廷儀仗中用于鼓吹樂。關(guān)于鐃的形制,清《欽定大清會典》載:“鐃,范銅為之,左右合擊,面徑一尺二寸,中隆起……徑二寸四分五厘?!彼未詠?,鐃一直用于宮廷和民間,在鼓吹樂、吹打樂、鑼鼓樂和佛教、道教音樂中,都是離不開的體鳴樂器。
鐃的構(gòu)造與鈸相像,為一缽形金屬體,用響銅制成,中部隆起部分似帽,帽根向內(nèi)凹進 ,鐃面較薄并呈弧形,邊部翹起,帽是鐃的固定點,帽頂中心鉆孔系以綢布,以便用手持握,兩面為一副(圖56),相擊而發(fā)音。鐃與鈸的區(qū)別是:鐃面薄而翹,帽小而頂平,帽徑約當 全徑的1/5~1/4;鈸面厚而平,碗大而頂圓,碗徑約當全徑的1/2。故民間將碗大的稱鈸,帽小的稱鐃,大小相同的鐃與鈸,鐃音低于鈸而余音較長。鐃有大鐃和中鐃之分,規(guī)格較多,各地大小不一。鐃的制作與鈸相同,要經(jīng)過配料熔煉、鍛打成型和冷砸剪邊,最后在帽項 鉆孔系以綢布完成。鐃的音色、音量和傳遠度,取決于響銅成分、面積、厚薄、邊沿部分的弧度和帽的大小。鑒別鐃的優(yōu)劣,以鐃面光潔、弧度適度、圓度準確、邊緣厚度一致為佳,中間的帽形大小和兩面的音高也要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