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商標其實就是商標轉讓,需要商標的商家通過向出售商標的商家支付一定的費用,然后以轉讓商標權的方式,獲得該商標的所有權,而且這種買賣行為是商家雙方間自愿進行。
普通商標基本在一萬左右,商標的價格取決名字是否好聽,容易記,有名氣的話相對會更貴點,具體的可以看你要選擇什么類型的商標。
中國的商標10年續(xù)展一次就行了,這個商標基本就可以無限制的使用。
建議大家買商標可以委托代理機構辦理,一家專業(yè)的大規(guī)模的代理機構可以為您提供更好的服務,不管您是買商標還是賣商標都可以快捷放心的辦理。
商標的注冊情況及狀態(tài),在簽署商標轉讓合同前,應確定目標商標的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在需要的范圍內(nèi)。同時要看商標的注冊狀態(tài)是否穩(wěn)定,是否存在過期沒有續(xù)展、他人提起撤銷或者無效宣告的情況。
根據(jù)我國的商標法的規(guī)定,商標是可以進行自由的轉賣的。
1、個人推廣
這種轉讓方法比較被動,發(fā)布消息是主動發(fā)布,但是客戶卻不是主動尋找的,想找到潛在客戶也需要一定時間,而且可能關系網(wǎng)絡里不存在這種需求的客戶。所以這種方法適合人脈比較廣,朋友比較多的商標轉讓人。
2、委托給專業(yè)的商標買賣網(wǎng)站
像國內(nèi)的麥匯網(wǎng)、魚爪網(wǎng)等都是商標轉讓類的平臺。相較于個人尋找買家不同,代理平臺會直接將商標掛在平臺進行售賣聯(lián)系好買家,而轉讓方只需要把相應的資料交給代理機構就可以了。
商標轉讓必須通過國家商標局核準才受法律保護,否則視為無效轉讓。《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xié)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
商標轉讓的價格,主要看賣方的心理出價,沒有一個特定的標準的。建議您可以:
1、關注同行業(yè)、同類型、同品相的商標在各大商標轉讓網(wǎng)站上的出售價;
2、這個商標給您帶來的品牌增值利潤,就是說同一件產(chǎn)品,您的商標和一般普通的商標,是否有競爭優(yōu)勢,同樣的價格,您的商標可以帶來的客單量,并且客單價提高,您的商標也有優(yōu)勢。
3、您在這個商標宣傳上投入的成本,以及您的商標是否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結合這幾點,是可以估算出一個自己的心理價的。好的商標,肯定會吸引到買家的。價格不是主要因素。
商標要徹底完成買賣,這時辦理商標權轉讓流程就顯得必不可少了,任何商標的轉讓,都需要有商標權的轉讓來作為基礎,權利沒有發(fā)生轉讓,商標買賣也無法成功以及合法擁有。要依次經(jīng)過申請、受理、審查、下發(fā)商標核準轉讓證書等這幾個過程。
一個商標轉讓順利的話,約莫僅需要6-8個月內(nèi)就可以完成。
費用多少,得看這個商標的名氣大小,這個應該具體和商標權人去洽談。
產(chǎn)生許可意向——盡職調(diào)查——確定許可主體——通過公司決策程序——協(xié)議談判——協(xié)議簽署——許可合同備案手續(xù)——實施過程中的整體維護
由于許可分為許可他人與被許可,所以相應的上述流程環(huán)節(jié)中對應的內(nèi)容也有所不同。許可他人的情況下,一般是其他公司或個人對你的某一個商標感興趣,來跟你談許可給他使用。這樣一來,盡職調(diào)查主要針對的就是該公司或個人的一個總體狀況,主要在于其主營項目以及財務狀況等。后續(xù)的流程中的重點就在于確定許可方式和許可費用,以及許可之后的監(jiān)督。
但是,在想要活得他人商標的許可使用權的時候,上述流程的內(nèi)容則跟收購商標有很大的相同之處,可以參照收購商標的流程內(nèi)容,需要特別注意的則集中在許可方式、許可費用以及期限等內(nèi)容上。
1、合同約定的商標使用許可費的數(shù)額、計算方式、支付期限、支付方式,如系涉外,還需要考慮支付的幣種、匯率計算等。上述合同條款均應清楚明確,避免爭議。
2、明確約定違約責任、單方終止或者解除合同的程序和條件。最好也能明確解決糾紛期限合同的后續(xù)履行問題,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3、合同中未明確約定許可形式為排他或獨占,則推定為普通許可。
4、若允許被許可人將商標再許可給他人使用的,應該明確約定;否者,視為無再許可的權利。
5、許可人轉讓被許可商標的不影響生效的許可合同的效力。
6、涉外合同,若是境外商標注冊人將其在中國注冊的商標許可給中國公司或個人的,應該注意在合同簽訂之日前3個月內(nèi)及時將合同副本報商標局備案。
7、許可合同,特別是涉外的,在選擇爭議途徑時,特別是仲裁機構時,應當選擇便捷的機構,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8、獨占或排他許可中,避免商標權人將其被注冊的與被許可商標近似的其他商標許可他人使用,損壞獨占或排他被許可人的利益。
9、若合同中約定了被許可的標識、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的范圍、時間,若被許可人違反約定,如擅自改變標識,或者在范圍之外使用商標,在期限終止之后使用的,許可人既可以以違約為由追究被許可人的違約責任,也可以同時追究侵權責任。
10、合同有效期內(nèi),被許可的商標若是被商標局等撤銷,應約定此類情形的處理方式及賠償。
11、未注冊商標的許可,即申請中的商標的許可。權利人可以許可他人使用,但是商標局不予備案。若是作為此類商標的被許可對象,則應充分了解該商標的具體情況,合理評估風險,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12、許可他人使用也是商標的使用行為,可以應對三年不使用被撤銷的情形。合同中應明確許可人在發(fā)生上述法律程序時,有義務積極抗辯,并如實告知被許可人,以便其及時采取措施規(guī)避風險。
13、許可或被許可后的監(jiān)督工作要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