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車行李架高度標準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
1、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
2、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3、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過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三輪摩托車載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
4、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
根據(jù)上述我們得知,對于載客汽車來說,其行李架載貨高度從車頂起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注意,如果原車并沒有行李架的,加裝行李架應前往車管所進行備案登記,原則上來說,在汽車沒有預留加裝縱軌的前提下私自加裝行李架是不可以過年檢的。
二、怎樣加裝汽車行李架才合法
汽車加裝行李架是否合法目前還沒有針對性的規(guī)定,一般理解為合法但要注意使用中別違規(guī)。
1、車輛改裝不能改變整車明顯特征,其目的主要是防止車輛因為換標、改色或者大面積裝飾影響事故中對車輛的監(jiān)控,防止肇事車輛逃逸無法追查。而汽車行李架一般在車頂位置,而且從裝飾的角度來看也遠沒有達到遮擋車身面積30%的要求,所以在不改動其他位置的前提下行李架應該是不違規(guī)的。
2、交法規(guī)定載客汽車可以在行李架載貨,但沒有說明是原車行李架還是后加裝的行李架,沒有明確規(guī)定不允許當然可以理解成允許,從這個角度來看也是可以加裝的。
3、汽車行李架不單純是裝飾,加上橫桿之后可以拓展使用行李箱、行李框等等,但唯獨自行車架是不能用的。
規(guī)定中同樣說明使用行李架載貨從車頂算起不得超過50公分,這50公分是包括行李架本身的高度,一般使用行李箱已經(jīng)很接近限值了;自行車架本身不超過,但自行車的高度一般在1米左右是嚴重超高的,騎行愛好者只能考慮尾門后掛式自行車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