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據和欠條的區(qū)別
1、用途不同
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系;而欠條是雙方基于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
2、法律關系不同
借條對應的法律關系是借貸關系,就是一方借錢給另一方;欠條對應的法律關系比較多,可以是欠貨款、分紅、投資款等各種情況,總的來說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債務。
3、時效性不同
借條與欠條的時效性關系著追討借款/欠款的時間,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欠條的時效性只有3年,而借條的時效性長達20年。
4、性質不同
借款事實借條背后一般存在著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在打借條的時候,出借人剛剛、正在或者即將把物品或者款項交付給借用人;但欠條則沒有,在打欠條前,所有權人的東西就已經被占有人占有。
5、法律規(guī)范不同
借條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條的借期和利息計算的起始點一般是出借日;欠條雖然也可以約定還期以及在逾期未還的法律后果,但這個日期一般是欠條出具后的某一個時間點。
欠條與借條哪個好打官司
借條和欠條不存哪個更好的問題,但首先明確一點,借條和欠條不是一個東西,而且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東西,絕對不能混為一談。
欠條與借條都具有法律效益,但是他們屬于不同的 法律關系。如果屬于借貸關系,則一般寫為借條更為合適。如果不屬于借貸關系,則不宜寫為借條,而應當寫為欠條。
欠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關系和事實而產生。有買賣合同的欠款,有加工承攬的報酬;有損害賠償,有合伙結帳,有企業(yè)承包,有各種借款;還有很多是基于綜合的原因,由多個法律關系和事實交叉結合而最終形成了欠條。
單從欠條本身并不能立即看出當事人之間曾經發(fā)生過什么樣的法律關系,是基于什么樣的事實產生了欠條。正因為欠條成因的多樣性、不特定性和復雜性,才易于引起對方當事人的異議辯駁而使得當事人雙方糾纏不清,才使得欠條看起來不能夠產生“一錘定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