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是什么
外匯,英文名是Foreign currency,從廣義上講,是一國擁有的一切以外幣表示的資產。是指貨幣在各國間的流動以及把一個國家的貨幣兌換成另一個國家的貨幣,借以清償國際間債權、債務關系的一種專門性的經營活動。
實際上就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包括外國貨幣、外幣存款、外幣有價證券(政府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股票等)、外幣支付憑證(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狹義上,外匯是以外國貨幣表示的,為各國普遍接受的,可用于國際間債權債務結算的各種支付手段。必須具備三個特點:
可支付性(必須以外國貨幣表示的資產)、可獲得性(必須是在國外能夠得到補償的債權)和可換性(必須是可以自由兌換為其他支付手段的外幣資產)。
外匯的作用
1、作為國際結算的支付工具,有利于國際結算。
國際結算是世界上對不同國家經濟貿易往來債權債務的清理,只有外匯才能保證結算的順利進行。
2、通過國際匯兌可以實現購買力的國際轉移,使國與國之間貨幣流通成為可能。
由于各國貨幣制度不同,各國貨幣不能在其他國家內流通,除了運用黃金外,不同國家的購買力是不能轉移的。隨著外匯業(yè)務的發(fā)展,作為國際支付手段,外匯被各國普遍接受,成為一種國際購買力。一個國家持有外匯,即掌握了一定數量的國際購買力,該國可以運用所持有的外匯在國際市場上購買所需要的各種商品、勞務以及償付對外債務。把一國購買力轉換為他國購買力,這種貨幣在國際間流通,就為商品的國際交換提供了可能。
3、促進國際貿易的發(fā)展。
用外匯進行結算既節(jié)省運輸的費用,又可以避免風險,特別是通過各種信用工具在國際間的運用,促進了國際間商品交換的發(fā)展,擴大了國際貿易。
4、有利于發(fā)揮國際間資金余額調劑的作用。
世界各國經濟發(fā)展不平衡,資金余缺情況不同,資金供求矛盾的表現方式也各不相同,客觀上就要求調節(jié)資金余缺。發(fā)達國家存在著資金過剩,而發(fā)展中國家則資金短缺,外匯在國際間周轉,有助于國際投資和資本轉移,使國際資金供求關系得到調節(jié)。
5、外匯作為國際儲備,起著平衡國際收支的作用。
一國的國際收支出現逆差,可以動用外匯儲備來彌補。一個國家的外匯儲備充足,則國際清償能力就強。在當今的國際經濟活動中,已經不再直接用黃金償還債務、彌補國際收支逆差和外匯短缺,而是在市場上以市價賣出所持有的黃金,用換取的外匯進行償付。
6、節(jié)約流通費用,彌補流通手段不足。
以外匯作為國際支付手段,可以通過電匯、信匯或票匯方式,以可兌換貨幣表示的各種票據來實現債權債務清理和資金在國際間的轉移,從而節(jié)約了流通費用。同時,國際貿易的各方通過銀行買賣不同貨幣和不同支付期限的匯票,獲得便利的資金融通。遠期承兌匯票經過背書以后,取得在國際金融市場上流通轉讓的功能,使外匯作為支付手段彌補了流通手段的不足。
外匯有哪些分類
一、普遍分類
1、按受限程度:分為自由兌換外匯、有限自由兌換外匯和記帳外匯。
自由兌換外匯,就是在國際結算中用得最多、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可以自由買賣、在國際金融中可以用于償清債權債務、并可以自由兌換其他國家貨幣的外匯。例如美元、港幣、加拿大元等。
有限自由兌換外匯,則是指未經貨幣發(fā)行國批準,不能自由兌換成其他貨幣或對第三國進行支付的外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guī)定凡對國際性經常往來的付款和資金轉移有一定限制的貨幣均屬于有限自由兌換貨幣。世界上有一大半的國家貨幣屬于有限自由兌換貨幣,包括人民幣。
記賬外匯,又稱清算外匯或雙邊外匯,是指記賬在雙方指定銀行賬戶上的外匯,不能兌換成其他貨幣,也不能對第三國進行支付。
2、按來源用途:分為貿易外匯、非貿易外匯和金融外匯。
貿易外匯,也稱實物貿易外匯,是指來源于或用于進出口貿易的外匯,即由于國際間的商品流通所形成的一種國際支付手段。
非貿易外匯是指貿易外匯以外的一切外匯,即一切非來源于或用于進出口貿易的外匯,如勞務外匯、僑匯和捐贈外匯等。
金融外匯與貿易外匯、非貿易外匯不同,是屬于一種金融資產外匯,例如銀行同業(yè)間買賣的外匯,既非來源于有形貿易或無形貿易,也非用于有形貿易,而是為了各種貨幣頭寸的管理和擺布。
3、按市場走勢:分為硬外匯和軟外匯,或叫強勢貨幣和弱勢貨幣。
二、中國分類
1、按照管制:分為現匯和購匯。
現匯,中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所稱的四種外匯均屬現匯,是可以立即作為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
購匯,國家批準的可以使用的外匯指標。如果想把指標換成現匯,必須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牌價,用人民幣在指標限額內向指定銀行買進現匯,專業(yè)說法叫購匯,必須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購匯功能。
2、按照性質:分為貿易外匯和非貿易外匯。
貿易外匯,來源于出口和支付進口的貨款以及與進出口貿易有關的從屬費用,如運費、保險費、樣品、宣傳、推銷費用等所用的外匯。
非貿易外匯,進出口貿易以外收支的外匯,如僑匯、旅游、港口、民航、保險、銀行、對外承包工程等外匯收入和支出。
三、其他分類
1、留成外匯,為鼓勵企業(yè)創(chuàng)匯的積極性,企業(yè)收入的外匯在賣給國家后,根據國家規(guī)定將一定比例的外匯(指額度)返回創(chuàng)匯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或所在地使用。
2、調劑外匯,通過外匯調劑中心相互調劑使用的外匯。
3、自由外匯,經國家批準保留的靠企業(yè)本身積累的外匯。
4、營運外匯,經過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可以用收入抵支出的外匯。
5、周轉外匯額度和一次使用的外匯額度,一次使用外匯額度指在規(guī)定期限內沒有使用完,到期必須上繳的外匯額度,而周轉外匯額度在使用一次后還可繼續(xù)使用。
6、居民外匯和非居民外匯,境內的機關、部隊、團體、企事業(yè)單位以及住在境內的中國人、外國僑民和無國籍人所收入的外匯屬于居民外匯,駐華外交代表機構、領事機構、商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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