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公證需要什么資料
1、被繼承人與繼承人的身份關系證明;
2、被繼承人、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3、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4、遺產清單,以及遺產所有權證明;
5、有遺囑的,應當提供被繼承人所訂立的遺囑。
遺產公證收費標準
10萬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10萬元至20萬元(含)部分,收取1%;
20萬元至50萬元(含)部分,收取0.75%;
50萬元至100萬元(含)部分,收取0.5%;
100萬元至200萬元(含)部分,收取0.45%;
200萬元至500萬元(含)部分,收取0.4%;
500萬元至1000萬元(含)部分,收取0.35%;
100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1%。
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內辦理遺囑公證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證機構辦公場所外辦理遺囑公證的,每件2000-4000元。以上費用包含錄音、錄像、拍照和刻錄光盤的費用。、
以上標準可能有所變動,根據當地機構實際標準收取。
遺囑公證提交材料
1、遺囑/遺贈人的身份證件(國內居民需提供身份證、戶口簿,港、澳、臺居民需提供身份證、通行證,外國人需提供護照)、受益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2、遺囑/遺贈人婚姻狀況證明(如結婚證、夫妻關系證明書、離婚證、喪偶證明等);
3、遺囑/遺贈所處分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權證、存款憑證、股票等;
4、遺囑/遺贈人本人草擬的遺囑(如本人書寫有困難的,可向我處申請代為草擬,經遺囑人或遺贈人核對無誤后簽名并捺指印確認);
5、與申請公證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如遺囑/遺贈人與受益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