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有時效期嗎
遺產繼承是沒有時間限制的,但是遺產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法律規(guī)定,只要繼承人沒有明確表示放棄繼承,那么就可以被認為接受繼承。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開始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遺產繼承糾紛是什么
如果被繼承人死亡后,遺產被其中一個繼承人占著,其他繼承人好幾年都沒有要求分割,這種情況下,只要獨占遺產的繼承人沒有明確表示不和其他人共同擁有繼承財產,其他的繼承人就依然和該繼承人共同所有遺產。
除非這個繼承人明確表明獨占遺產,這個時候其他繼承人的繼承權就受到了侵犯,也就是訴訟時效才開始計算。
但如果獨占超過了20年,其他繼承人自然喪失繼承權。這就是最長時效的規(guī)定。這個情況下不管繼承人知不知道繼承權受侵害的事實,都不得再要求繼承權。
發(fā)生遺產繼承糾紛怎么解決
1、家庭遺產糾紛有以下解決方法:
(1)當事人可以采用協(xié)商的方式來解決,達成一致后,簽訂協(xié)議,然后,按照協(xié)議對遺產進行分割;
(2)協(xié)商不一致的,可以讓人民調解委員會來調解;
(3)不服調解的,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遺產繼承糾紛的訴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按照協(xié)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