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利息稅
我國現(xiàn)行所謂“利息稅”實際是指個人所得稅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稅目,主要指對個人在中國境內儲蓄人民幣、外幣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征收的個人所得稅。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停征或減免個人所得稅(利息稅)對經濟具有一定的調節(jié)功能。世界上許多國家普遍征收利息稅。
二、利息稅是多少
中國的利息稅始于1950年,當年頒布的《利息所得稅條例》規(guī)定,對存款利息征收10%(后降為5%)的所得稅,1959年利息稅停征,1999年11月1日根據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再次恢復征收,稅率為20%,2007年8月15日稅率由20%降至5%,2008年10月9日起暫免征收利息稅。

三、利息稅怎么算
國家規(guī)定,存款的利息要按【5】%的稅率納稅。
稅前利息=【本金】×【利率】×【存期】
利息稅=【本金】×【利率】×【存期】×【稅率】
納稅后的利息=利息×(1-利息稅)
四、利息稅什么時候取消的
根據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國務院決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將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的適用稅率由現(xiàn)行的20%調減為5%。2008年10月9日,國務院決定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暫停征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1999年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和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我國自1999年11月1日起,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恢復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恢復征收個人所得稅8年來,在合理調節(jié)個人收入、增加財政收入等方面發(fā)揮了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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