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qū)別
1、二者的法律性質不同
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的依據(jù),屬于的勞動法的范疇;勞務合同是建立民事、經(jīng)濟法律關系的依據(jù),屬于民法、經(jīng)濟法的范疇。
2、對合同主體要求不同
勞動合同的主體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勞務合同的主體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與法人,勞務合同對主體沒有特殊要求。
3、合同主體的地位不同
勞動合同簽訂后,勞動者便成為用人單位的一員,二者的關系具有從屬性,勞務合同的主體之間并不存在從屬關系,雙方始終是相互獨立的平等主體,以自己的名義分別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
4、合同的內(nèi)容不同
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用人單位要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勞務合同無須規(guī)定這方面的內(nèi)容。
5、確定報酬的原則不同
在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按照勞動的數(shù)量和質量以及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給付勞動報酬,勞動福利待遇等,體現(xiàn)按勞分配的原則;勞務合同中的勞務價格是按等價有償?shù)脑瓌t支付。
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哪個更好
勞動合同通常被認為更適合員工,因為它提供了更多的法律保護和工作穩(wěn)定性。以下是勞動合同相對于勞務合同的幾個優(yōu)勢:
1、法律保護:勞動合同受到《勞動合同法》的保護,這意味著它擁有更加全面和詳盡的法律保障,當發(fā)生糾紛時,勞動者可以向當?shù)氐膭趧又俨梦瘑T會申請勞動仲裁。
2、收入和福利:勞動合同下的收入通常是穩(wěn)定的,并且公司會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員工還可以享受到法定節(jié)假日的福利待遇。在工作期間發(fā)生的風險由公司承擔,但員工需要遵守公司制度,并且在合同解除時可以獲得相應的賠償。
3、工作和風險的承擔:在勞動合同下,工作的風險主要由公司承擔,員工只需要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并獲得約定的勞務報酬即可。相比之下,勞務合同下的工作者則需要自行承擔工作風險,且在合同解除時可能無法獲得額外的賠償。
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可以一起簽嗎
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不能一起簽。根據(jù)現(xiàn)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勞動者只能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者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而不能同時簽訂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同時在不同的情況下與兩個或以上的主體建立了勞動關系,比如與一個用人單位和一個勞務派遣公司都簽訂了合同,那么其中一個用人單位或勞務派遣公司都有權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