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guān)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閩人社文〔2025〕14號),自2025年4月1日起,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2265元、2195元、2045元、1895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23.5元、23元、21.5元、20元。其中:執(zhí)行第一檔有6個區(qū),執(zhí)行第二檔有24個縣(市、區(qū)),執(zhí)行第三檔有31個縣(市、區(qū)),執(zhí)行第四檔有22個縣。以下是福建各地最低工資標準一覽表:
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標準
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